中国安全生产领域今年百人获政纪党纪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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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18:3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二日电 (记者应妮 孙宇挺)在今天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透露,今年在安全生产领域共有百人获政纪党纪处分。 他介绍,去年中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三十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十一起,在事故调查中发现存在权钱交易、官商勾结问题的有五起。今年发生的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瓦窑堡
陈昌智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作为贯彻落实《暂行规定》的重要环节。要查股权,看煤矿等企业的股权结构,有没有官员和国企负责人入股;要查证照,看有没有官员滥用职权、权钱交易,违规批准发证;要查违法违规,看安全生产经营中有没有官员公开或暗中支持庇护;要查事故处理,看有没有官员姑息纵然、瞒报谎报。 他强调,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发生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腐败行为,不管是否酿成事故,都要依法惩处。 应记者要求陈昌智介绍了今年了结的五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分情况。他说,虽然是今年了结的案件,但其中包括去年发生到今年才查处完毕的事故,而今年发生的有部分尚未查处完毕。这五起重特大事故中,一共政纪党纪处分了一百人,其中省部级一人、厅局级四人、县处级三十人、科级以下及其他六十五人;另外,还将六十九人移送司法机关。(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