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总理就推进双边关系达成五项共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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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20:41 中国新闻网 | |||||||||||
十一月二十二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举行仪式,欢迎来华访问的蒙古总理恩赫包勒德一行。中新社发 任海霞 摄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二日电(记者 李静)中国总理温家宝二十二日在北京与来华进行
两国总理在会谈中达成以下共识: 一、将保持高层互访和各层次交往的良好势头,增进彼此了解和信任,不断巩固和发展中蒙睦邻互信伙伴关系。 二、继续将基础设施建设和能源开发作为两国经贸合作的重点领域,尽快制定两国经贸关系发展的中期规划,推进两国重点经贸科技项目合作。 三、拓展中蒙在自然保护、防灾救灾、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合作。 四、扩大双边人文交流,逐步增加互派留学生名额,适时举办“国家日”活动。 五、密切两国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沟通协调,加强中蒙俄三国协商机制,共同维护地区稳定和促进区域合作,加强就防恐、打击非法毒品交易等问题的磋商,争取早日达成有关协议。 温家宝指出,中蒙两国关系近年已取得一系列重要进展。两国建立了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确立了两国关系的发展目标;圆满完成边界联检工作,使中蒙边界成为联系两国人民世代友好的纽带;能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两大重点领域的合作开始启动,互利共赢的局面正在形成;人文交流日益活跃,相互了解与友好不断加深。中蒙关系正处在稳步发展的新阶段。 他强调,巩固和发展中蒙友好合作关系是中国政府坚定不移的战略方针,中方愿同蒙方共同努力,抓住机遇,加强合作。 恩赫包勒德则表示,同中国发展长期稳定的友好合作关系也是蒙政府的坚定政策。蒙方愿同中方一起推动两国睦邻互信伙伴关系深入向前发展。恩赫包勒德重申,蒙政府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立场不会改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