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回应广州说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22:39 央视《经济信息联播》 | |||||||||
针对广州、上海等试点地区关于收费主体不明确和协会不属于行政收费方的说法,作为直接管理单位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今天作出了回应,明确表示他们是合法收费方。 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负责人表示,12块钱属于合理的收费标准,他们正在制定相应的收费细则,而对于部分地区又要用音像作品,又不想花钱的做法,属于触犯了国家
中国音像协会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负责人王化鹏说:“ 国家版权局早就声明过了,而且是正式声明,这个行政收费毫无关系,是权利人委托我们中国音像协会来收费,收的是权利人的钱,它委托我来收,我当然就有了合法性。12元每间每天,这个标准我认为还是比较适合我们国家具体情况的。” 王化鹏表示,他们正在统计给他们授权的权利人名单和授权作品,并将于近日公布。而对于没有营业的包厢是否也要收取12块钱的包厢费等问题,将会在正在制订的收费细则中进一步明确。 新闻链接:免费卡拉OK网站流行 现实中的KTV引起了轩然大波,网络里的免费KTV却成了现在娱乐休闲的新时尚,但是专家表示,如果网络上的音乐作品未经授权,就属于侵权行为。 记者在网上简单搜索了一下,就发现了很多KTV网站。象这家网站,直接在首页打出“想唱就唱”的字样,而这家网站只要点击“网上练歌房”,就会弹出一个和真实的KTV操作平台差不多的网页,现在的流行歌曲在上面都能找到,只要分别点击选择、开始,就可以开始唱歌,跟真实的KTV包厢几乎没有什么区别,而这些全部都是免费的。而这家今年4月才创办的KTV网站,到目前已经吸引了200多万注册网友。 上海锐深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张治说:“ 我们有一万三千首左右的音乐作品,有的是从唱片公司拿的,占1%吧,网友上传的部分可能会比较多一些,可能要到10%的样子。80%左右的作品有版权。” 据了解,目前国内大概有一二十家KTV网站,但是,绝大部分使用的音乐作品来源都不够明确。 中国音像协会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负责人王化鹏说:“根据我们现在网络管理和我们著作权法和网络管理的条例,如果你在上面传播,不经过权利人授权,在上面这样使用,当然是一种侵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