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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严处中石油爆炸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0:13 华夏时报

  国家严处中石油爆炸事故

  国务院给予中石油、吉林省环保局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严肃处理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相关责任人。

  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的汇报。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这是一起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会议同意给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吉林省环保局等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会议听取了审计署对200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的汇报。今年9月份,审计署在对上海市进行专门审计的同时,组织力量对除西藏外的29个省、区、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延伸城市的三项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署要将这次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情况向社会公布。

  会议认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十分必要。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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