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建立特困救助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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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0:5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临沂11月22日讯记者从临沂中院了解到,蒙阴县委、县政府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建立特困群体案件执行救助机制。蒙阴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执行到位的案件,申请人达不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蒙阴县实行特困救助。 近年来,一些案件因被执行人逃跑或被执行人没有执行能力,法院穷尽所有的法定执行措施也不能执行到位,这使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
据了解,涉及特困群体的执行案件主要包括:生效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中确定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生效的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判决书、调解书中确定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其他生效的人身损害判决书、调解书中确定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劳动仲裁、追索劳动报酬执行案件及其他符合救助条件涉及有财产执行内容的案件。 文件规定,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执行到位的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在蒙阴县境内,达不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自然人就可以申请特困执行救助。 救助的程序是由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执行局提出救助申请,法院执行局审查申请人身份及生效的法律文书后,出具案件无法执行到位的证明报民政局。执行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蒙阴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对申请人的执行救助申请予以审批。 通讯员 邵泽毅 张家明 记 者 胡志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