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画王”杨洛书索赔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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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2:0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潍坊11月22日讯感到自己的名誉受到贬损,“年画王”杨洛书向中国画报出版社、《杨家埠年画之旅》作者沈先生、沈先生采访对象张先生索赔精神抚慰金100万元,并要求在全国重要报刊上向他赔礼道歉。11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今天,记者在潍坊市寒亭区杨家埠村见到了年近80岁的杨洛书。据杨洛书介绍,今年5月,他见到了一本《杨家埠年画之旅》,看完后就气得倒下了。没想到自己搞了一辈子刻
杨洛书说,我一生创作年画,年画是我的生命,我只懂作画,不懂成名成家,不懂包装炒作,也没时间包装炒作。他介绍说,自己生于潍坊杨家埠木版年画世家,是杨家埠百年名号“同顺德”画店的第19代传人。经60多年的潜心研究和实践,自己的刻版技艺独树一帜,以首创“刀头具眼,指节灵通”的刻版术著称于世。 在画店里,杨洛书拿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给他的荣誉证书及中国艺术研究院颁发的聘书和部分刻版给记者看。据悉,此前,杨洛书以著作权被侵犯为由,向潍坊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版《杨家埠年画之旅》的中国画报出版社赔偿自己20万元。潍坊中院也已受理该诉讼。 今天,中国画报出版社曲副社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由于此案已进入法律程序,一切由律师答复。据该出版社代理律师王荣利介绍,目前他收到了潍坊中院的诉状,海淀区法院的诉状没有收到。他认为,沈先生经过采访得出的结论是客观的,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侵权。杨洛书看了写他的这一部分可能不满意,但不满意并不代表侵犯名誉权,索赔100万元“有点儿天方夜谭”。 记者 刘炳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