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严查医疗机构“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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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2:0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宁11月22日讯记者今天从济宁市卫生局了解到,为加大对医疗机构监管力度,济宁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近期将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科、病理科、临床实验室、器官移植、肢体延长术、性病诊疗等医疗服务技术准入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准入管理,防止一些医疗机构挂羊头卖狗肉,损害患者利益。 据介绍,此次严管医疗许可审批校验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在冠名中不得以大
根据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对超越权限、违规擅自批准的医疗机构名称将予以纠正,并重新注册上报。医疗机构实际设置的临床专业科室名称除“科”、“室”字样外,不得使用如“中心”等其他字样作为科室通用名称。如果使用《诊疗科目名录》以外的习惯名称或跨学科科室名称,需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此外,要确保医疗机构服务项目与医疗机构的级别及所承担工作相适应,严禁医疗机构随意变更名称、诊疗科目等事项的行为。 记者 高建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