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非法煤矿数量超限主管领导将被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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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2:2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赵升)今后,辖区内死灰复燃的非法煤矿数量超限,区领导将受处分。昨天,针对已关闭煤矿非法开采现象严重问题,市煤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严防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如辖区内出现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主管领导要视情节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市煤监局发布的统计数字显示,本市已关闭煤矿非法开采造成的事故频繁发生,特
市煤监局相关负责人在部署近期工作时透露,区政府要组织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清除非法煤矿,发现一个,取缔一个;并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全方位、经常性、不定期的巡查工作,对非法开采所用铲车、发电机、木料等非法生产工具进行清理、没收和销毁。该负责人要求,对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消极者,要坚决清除出执法队伍;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者,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记者:赵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