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包内藏弓弩男子被拘留(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3:30 每日新报

  

包内藏弓弩男子被拘留(图)
新报讯【记者 刘峦 通讯员 杰政】日前,南开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一名男子家中可能藏有枪支,出门时,常常携带一个长方形挎包,包中似乎就是杀伤性武器,而且该男子还经常替人“帮事儿”。民警立即对该人进行调查,终于查明了挎包中“杀伤性武器”原来是一只弓弩。目前,这名男子已经被公安南开分局治安拘留。

  日前,公安南开分局长虹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该所管界内有一居民翟某某,
此人藏有枪支,并且经常在外出时背着一个长方形挎包,里面可能藏有杀伤性武器,而且经常到红桥区“帮事儿”。派出所接到举报后,马上展开调查。据初步调查,民警掌握了该翟某某居住在青年路某小区。在搜集了大量证据后,派出所和公安南开分局刑侦一大队联合制订方案,于前日上午,在黄河道与青年路交口处将翟某某抓获,终于解开了长方形挎包内杀伤性武器之谜。当场从其身上和背包内搜出小型弓弩一支,弩箭12发,匕首一把,九节鞭一条。后经对其居住地进行搜查,又收缴小型弓弩一支,弩箭150发。据翟某某交代,以上物品均系其平时防身所用。

  昨天,办案民警称,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为此,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家中不要私自存放国家管制的刀具、武器等具有杀伤性的器具。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