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将有“德育导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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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3:39 海峡都市报 | |||||||||
省教育厅昨日出台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德育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年段长、班主任和导师将成为高中生日常管理和德育工作的组织者、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人。 今后我省普通高中将建立适应新课程要求的班主任制与导师制相结合的育人模式,由导师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品德和心理等方面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指导和帮助。
(N本报记者 叶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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