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在自己手里怎被盗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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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3:39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张林 实习生 肖彬 本报讯 张芯(化名)悬了近两个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因为她被盗刷的那笔钱已经退回到她的信用卡了。然而,有了这次经历后,她准备去银行注销这张消费不用密码的信用卡。
事情还得从两个月前说起,2006年9月,张芯在福州某商店刷卡买了双鞋,第二天她到银行查询后吓了一跳:在她刷卡消费后不到两分钟,她的信用卡在同一家商店还有一笔180元的消费款项。张芯蒙了,信用卡一直在自己手上,怎么可能被人盗刷?张芯立即与银行交涉。10月底,银行回复说,通过银联调单,发现此笔消费的签名与张芯的名字截然不同。11月1日,银行将180元退回到张芯信用卡上。11月3日,银行再次打电话给张芯,声称商家有疑义,已返还到她卡上的180元又在11月2日被划到商家的户头了,如果她有疑义,可以申请二次退单。 11月6日,张芯收到银行传真的一份承诺书,内容为,如果她向银联提出二次退单,若银行向银联提交仲裁,如果仲裁结果为张芯败诉,她要支付那笔180元的账款和3000元的仲裁费。 卡被盗刷了,还可能要支付仲裁费,张芯纳闷了。经过一再交涉,银行于11月15日再次将180元退到张芯的账号中。“幸好卡没丢,要不然对方模仿我的签名,卡里的钱很可能就全被刷走了。”张芯庆幸道。 据了解,目前福州大部分银行都可根据客户的申请,提供刷卡时只用签名而不用输入密码的银行卡。出现争议消费时,各银行都表示,会协助用户查明是否属盗刷,尽量帮助客户要回争议消费额。持不用密码的银行卡刷卡消费时,是由商家核实消费者的签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