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就松花江污染事件处分中石油等单位责任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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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3: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草案)》;严肃处理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相关责任人。
会议指出,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挪用。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侵占挪用的资金要限期归还,损失的资金要采取措施补足,违法违纪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会议听取了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的汇报。会议同意给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吉林省环保局等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