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社保基金不容侵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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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4:02 重庆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草案)》。 会议听取了审计署对200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的汇报。今年9月,审计署在对上海市进行专门审计的同时,组织力量对除西藏外的29个省、区、市本级、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延伸城市的
会议指出,社会保险基金必须切实管好用好,确保安全完整、保值增值,这是政府的重要责任。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挪用。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侵占挪用的资金要限期归还,损失的资金要采取措施补足,违法违纪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要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筹集、管理、使用和运作情况,接受监督。审计署要将这次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情况向社会公布。 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