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索“损失费” 小伙杀女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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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4:3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记者 周滔 见习记者 夏佳)邓凯和小娜(化名)在网上认识,相处一年感情破裂后,小娜要求邓凯赔偿5000元的“损失费”。因言语不和,邓凯抽刀连刺小娜30余刀,致其死亡。昨日,成都市中院对这起故意杀人案进行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邓凯死刑,缓期2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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