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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档案遗失拿证明材料仍可办养老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4:50 重庆商报

  本报讯 (记者 金蓉 实习生 刘婷 朱音) “我工作的档案遗失了,是不是就不能办理社保了哟?”昨天,渝北区一位刘姓市民向市长信箱写信求助。民政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企业失业人员工作档案遗失了,可以拿相关证明材料,就可办理养老保险。否则就只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了。

  民政部门有关人士昨日通过市长信箱答复,像刘先生遗失了档案的职工还不少,他
们没有了档案,可到劳动局、档案局等部门去查找招工、解除劳动合同等能明确证明其参加工作时间和离开企业的时间的原始资料,只有具备相关的原始手续,就能按失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并一次性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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