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大课题调研有章可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5:10 深圳商报 | |||||||||
我市重大课题调研有章可循 力求体现民意实现科学决策 【本报讯】每年年初,一些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的重大问题经由市委常委会审议确定后,通过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形式颁布,
从重大调研课题的确立,到组织实施、成果的审议决策,再到调研工作的保障与监督,《工作规则》均作了详细的规定。《工作规则》强调,重大调研课题的立项,应经过前期调研和充分酝酿,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力求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反映市情,把握重点、热点和难点。重大调研课题调研的组织实施,自批准之日起原则上应于6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根据《工作规则》,调研成果一般以调研报告及其说明的形式体现,但凡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成果,除形成详实的调研报告外,还应提出前瞻性的思路与对策建议,并代拟订解决相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调研成果形成后,主办(牵头)单位要广泛征求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补充修改完善调研成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