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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企业过期不缴,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5:18 都市快报

  记 者 唐泽文

  本报讯 明年起,许多湖州民营企业的职工有望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公积金账户。

  从11月中旬开始,湖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协同有关部门,对有条件缴纳但长期不实施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实行催建催缴,逾期不缴纳者,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

  湖州的这一做法,在全省还没有先例。

  让更多的职工享受公积金

  今年大学刚毕业、在湖州一家民企工作的小黄听说此事,十分开心:“我们还以为到私人老板开的厂里上班,不会享受这个福利呢!”

  持有这种想法的年轻人不在少数。如果不是这次催建催缴行动,不少符合条件的院校毕业生、外来人员都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这样一笔钱。

  湖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目前湖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有4600余家,缴存职工人数13.5万人,金额总计36亿余元。但对照湖州现有企业的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职工比例仅为30%左右,约有8000多家企业、25万名职工应建而未建公积金制度。

  据省住房资金管理联合中心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全省职工的公积金覆盖比例并不高,很多非公有制企业、一些效益不好的国企都没有或足额缴存公积金,一个针对全省所有应建而未建公积金的单位的执法行动,已经在酝酿之中。

  年终催建催缴正是时候

  湖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今年以来,国务院和省政府接连出台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年终前的两个月,正是企业规划第二年生产经营和财务方案的时候,能够在这个时段提前介入,让各单位及时在财务上列入预算,为职工争取到实实在在的公积金,也可以减少对企业发展的影响。

  据悉,这次催建催缴行动,将以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引进人才、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重点骨干企业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重点。对于某些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办理缓缴公积金的手续,或允许实行低门槛进入,以后再逐步提高比例。

  为什么要行政执法?

  单位不替职工缴存公积金,依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处以1-5万元的行政处罚,但对某些“精明”的企业主来说,为了减少成本,宁愿缴罚款也不愿缴公积金。

  湖州织里的一名服装企业老板表示,尽管缴纳公积金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但国家的法律法规一定要服从,企业发展好离不开职工的贡献,做企业不能为了这么一点小钱而放弃社会责任感,如果有人为了不缴或少缴而受到处罚,那一定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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