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三人 矿井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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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5:38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榆林讯(记者任建飞)针对频发的煤矿安全事故,近日,府谷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管理的规定》,规定在煤矿事故处罚方面,发生一次死亡1人,处罚煤矿企业50万元罚款,停产整顿1个月;一次死亡2人,处罚煤矿企业100万元罚款,停产整顿3个月;一次死亡3人或一年内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的矿井,一律无条件关闭。 11月18日,府谷县召开煤矿安全生产暨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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