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将举办学习贯彻《监督法》报告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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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6:2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刘成云)《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为全面准确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增强对《监督法》的认识和了解,省委将于明日上午举办学习贯彻《监督法》报告会。
记者昨日从省人大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届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胡康生将在会上作学习辅导报告。下午,参加学习贯彻《监督法》培训班的人大系统同志将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介绍我省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工作安排意见,随后还将分组进行座谈讨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