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接送学生 被交警强制报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6:32 长江商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李新)21日,孝感市大悟县宣化交警中队民警在湖北108省道宣化段执勤时,发现一接送学生的小型旅行客车超员,经检查发现该车已经过了报废年限,民警当即将此车扣留予以强行切割报废。 21日下午5时,大悟宣化交警在108省道97KM巡逻时,发现有一台牌号为豫S20661的小型旅行客车向武汉方向行驶,透过车玻璃看到车内载有小孩,遂拦下该车检查。经查,此
民警在检查此车行驶证时发现该车到2005年9月报废,已经过了报废期限。考虑到此车是接送学生的专车,事关重大,民警当即转走车上的学生。此后,尽管当事人重重阻挠,民警依法强行将该车切割,并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昨日,根据相关法规,当事人甘某领到了车辆报废补偿费1000元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