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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贼叫 “向你借点钱用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6:54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俩男子抢劫居然在夜晚爬上人家墙头,直接喊话要求被害人拿出金钱来。

  结果他们不但没抢劫着钱,还纷纷落网。其中一人因投案自首,被从轻处理,另一人被抓获,被从严处理。

  想不劳而获瞄上村里富人

  据《大连晚报》报道,居住在普兰店市某镇的青年张某和辛某,从小是好朋友。他们两个人成天想着怎么发大财。

  今年6月的一天,张某找来辛某一起喝酒。酒过三巡之后,两个人谈得很投机,张某说了自己的计划。

  张某说村上的姜某近几年来包了不少工程,手头估计能有不少钱,咱们不如在他身上捞一把,辛某表示同意。于是,他们先侦察了一下姜某家的院子情况,然后就开始做准备了。

  夜里去喊话怕人报警被吓跑

  今年6月中旬的一个夜晚,张某与辛某携带木棒,蹿到了姜家大院子的墙上,张某压低声音直接就喊:“姜经理,听说你发大财了,哥们儿现在正缺钱花,想向你借点用用。你如果不借,哥们儿就叫你没有好日子过。”

  夜深人静,姜某和家人都听到了这个声音,他们十分恐惧,就把家门紧闭,不敢开门。他们觉得声音有些耳熟,但是不能确定到底是谁。姜某大胆地喊道:“如果再喊,我们就报警。”这两个家伙一听不好,就溜之大吉了。

  刑期有不同自首者被轻判

  第二天,姜某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警方立即展开侦查。

  与此同时,辛某把自己做的事对亲戚讲了,亲戚让他立即去自首。于是辛某到派出所自首。而张某试图蒙混过关,派出所民警将他一举抓获。今年7月,当地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正式将他们逮捕,最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件,法院认为,张某、辛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根据案后不同表现,作出一审判决,辛某在抢劫案发后,能够在亲人的规劝下,到公安机关如实地交代欲与张某抢劫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系投案自首,因此判决他有期徒刑4年,而张某则被判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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