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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38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7:25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李京华)今年35岁的李凌并无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记者证件,却利用中国投诉网记者身份,以写负面报道相要挟,向敲诈对象勒索380万元,日前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据悉,李凌家住河南省郑州市,曾因犯诈骗罪被拘役5个月。今年6月间,李凌以中国投诉网记者的名义,以将要在多家媒体报道对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有负面影响的
文章相威胁,向该公司索要人民币380万元。之后,李凌于6月25日12时许,来到北京市朝阳区福建大厦1011号房间,从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经理刘某处索得人民币10万元,正准备离开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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