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千万元以上的工程 按属地原则落实治安责任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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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7:27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见习记者王祥楠 通讯员黄丽琴报道:投资千万元以上的重点工程,按属地原则确保安全。记者昨从武汉市重点工程建设安保会上获悉,今后100天内,武汉市将严厉打击危害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 针对有些人把重点工程当成“唐僧肉”,存在寻衅滋事、殴打施工人员和损坏施工设备,以及强供砖、沙、石料等问题,武汉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胡绪鹍强调,各地区要将
武汉还要求对危害建筑工地特别是重点工程的现发案件及时查处;市、区公安机关要设立举报电话,搜集违法犯罪线索;在建设工地实行设立治安室、派驻民警等制度,维护工地治安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