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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售票员保护票款受伤索赔遭反诉 法庭调解后获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7:2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蒲哲 通讯员斯坦、江岸报道:公汽女售票员因保护票款受伤,事后却未能被认定为工伤,侵害人又在逃,售票员遂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补偿损失,不料公司却反诉要求退还垫付的部分医疗费,一时间英雄面临“流血又流泪”的境地。记者昨悉,该案在江岸区岸北法庭得以调解结案,公汽公司放弃反诉并另补偿8000元。

  今年2月26日清晨,公汽售票员叶兰萍,在汉口黄浦路立交桥下等单位班车时,遭歹
徒持刀抢劫。为保护挎包中票据和部分现金,她与歹徒奋力搏斗,右手被剁断多根血管,并带伤追凶数百米。事后,经鉴定,叶兰萍被定为十级残疾。而因为叶伤情较轻,事发时“不在工作场所内,也非机动车事故伤害”,劳动部门不予认定为工伤。

  而此时,犯罪嫌疑人在逃,叶兰萍只好请求单位解决医疗及赔偿问题,但却遇到难题——她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也无法从公司报销医疗费及伤残补助金。叶遂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赔偿其医疗费及损失3万多元。

  此时,公汽公司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在叶住院期间已垫付3000元医疗费,现在叶兰萍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理当由实际侵害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司仅应在受益范围内承担责任(即仅在其保护的1500元票款数额内予以补偿)。因此,公司反诉叶退还已垫付医疗费的超出部分。

  法庭上,双方意见分歧大,矛盾冲突激烈。

  为弘扬社会正义,使保护集体财产的叶兰萍的权益得到保护,江岸区岸北法庭决定调解该案。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公汽公司最后放弃了反诉,并另补偿了叶兰萍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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