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万余元 女孩明星梦破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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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7:27 长江商报 | |||||||||
工商:签订合同时要多了解对方背景 本报讯 (记者 吴晶晶) 记者昨日从江汉工商分局水塔工商所了解到,近期有多位市民向工商人员反映说,在向影视策划公司交钱拍照之后,却不能参加任何演艺活动。 市民王小姐向江汉工商分局水塔工商所投诉说,她与满星缘影视策划有限公司签订
正在执法人员准备离去时,又来了一位年轻女孩,准备向满星缘影视策划有限公司要回已交的500元费用。女孩姓陈,自称是在步行街逛街时被一位打扮入时的女孩拦住,对方表示愿意推荐她做平面模特。心动的陈小姐交500元后拿到了一张收据。第二天,陈小姐接到满星缘公司电话,工作人员说她气质非常好,希望双方可以签约。察觉出陈小姐有些犹豫,那名工作人员便说公司已经与20多人签约,不会有问题的,而且交的钱合同期满后就会退回。陈小姐遂到公司签订了合同,但公司随后以杂志费、推介费等不同名目索要费用3800元,并表示要在收齐费用后才履行合同。后来,满星缘公司工作人员不断打电话催款,觉得有诈的陈小姐于是来到公司要求退款,但工作人员称,陈小姐在合同期内要求退钱属于单方面违约行为,不能退。陈小姐再次来到公司时,却发现公司已人去楼空。目前,陈小姐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中,有不少普通消费者不易察觉但又容易被利用的条款。例如,合同中提到“合同有效期为两年”、“合同期内公司确保90%演出机会”,这些条款要么约定时间较长,对消费者不利,要么约定得非常模糊,没有明确具体提供演出机会的次数。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签订此类合同时还应着重了解公司的背景和一些基本情况,例如这些传播公司具体与哪些企业、杂志有宣传推广方面的业务往来、以往合作的案例等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