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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之家可获36平方米廉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7:45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11月22日讯 (记者卓上雄)据海口市政府常务会今天原则通过的廉租房配租及租金核减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经申请可以廉价获租人均达12平方米的套内建筑面积,特殊困难家庭还可以申请免交租金或减收租金。据悉,这是该市将颁布实施的又一个廉租房配套规定。

  此前,海口已先后出台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实施办法及作为其配套规定之
一的租赁住房补贴实施细则。今天通过的实施细则专门针对廉租房配租及租金核减问题作出规定。据介绍,廉租房保障方式主要包括发放住房补贴和住房配租两种。

  人均可申请廉租房12平方米

  申请廉租房后,一家人究竟能够廉价获租多大的房子,一直是海口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关心的问题。

  据介绍,海口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房将以家庭为计算单位。廉租房配租面积,按申请人家庭成员人均套内建筑面积12平方米计。其所指家庭成员,按与户主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未婚兄弟姐妹进行界定。也就是说,除上述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将不能获租廉租房。

  每平方米租金5到8毛

  租房就得交租金,那廉租房的租金到底有多廉价呢?

  据该细则,海口廉租房租金标准原则上按照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确定,并根据房屋结构的不同有所区别。具体租金标准为:砖木结构平房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月租金为0.5元,砖混结构楼房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月租金为0.7元,钢结构楼房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月租金为0.8元。

  超额部分面积租金有优惠

  在实际操作中,因各自家庭成员多少不同等因素,将会出现难于找到恰好与配租保障面积相吻合的房屋,其中还会出现所提供的廉租房面积超标的情况,对此又如何处理呢?

  该细则明确,对于提供配租房套内建筑面积超过申请家庭享受住房保障面积的部分房屋,超过部分的租金标准为:砖木结构平房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月租金为1.8元,砖混结构楼房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月租金为2.3元,钢结构楼房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月租金为2.8元。

  据介绍,这是海口市房改办2002年公布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只相当于市场价一半左右。之所以沿用这一标准,是为了尽量减少最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

  经济困难可申请免交租金

  个别家庭着实困难无力支付租金怎么办?该细则明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廉租房承租户,可向区房管部门申请免交配租住房租金:

  享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达2年(含2年)以上的特困家庭,且家庭成员人数在2人(含2人)以上的;

  家庭惟一劳动力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持有残疾人证书的,且家庭成员人数在2人(含2人)以上的;

  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困难家庭;

  经批准的特殊困难家庭。

  2类家庭可申请减收租金

  该细则同时明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廉租房承租户,可向区房管部门申请减收配租住房租金:

  家庭成员中有3人(含3人)以上,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且被赡养、扶养或者扶养人现没有经济收入的;

  经批准的特殊困难家庭。

  据介绍,住房租金减收幅度,原则上不超过该配租廉租房核定租金的40%。

  免交或租金核减配租住房租金的范围,只限于经核准配租住房保障标准面积内的住房租金。

  每3个月申报一次家庭情况

  长时间内,家庭情况并非一成不变,因此该细则要求,享受廉租房配租的家庭,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每隔3个月向区房管部门如实申报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变动等情况。

  对已核准廉租房配租的家庭不接受配租方案的,原则上不再享受廉租房配租资格,区房管部门可视情况采取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方式,对其实施住房保障。

  租期可视情况适当延长

  该细则规定,享受廉租房配租的家庭应当将承租的廉租房在规定的期限内退回。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确有住房困难而无法腾退已配租廉租房的,经申请人提出申请,区房管部门核准后,可以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租金,续租该住房,但续租期限最长不应超过一年。市场租金标准为:砖木结构平房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月租金为3.5元,砖混结构楼房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月租金为5.0元,钢结构楼房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月租金为6.5元。

  逾期不退回的,区房管部门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种情况可取消廉租资格

  为了规范对廉租房的管理,该细则规定,享受廉租房配租或租金核减的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房管部门作出取消廉租房配租或租金核减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承租的廉租房,或者停止租金核减:

  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因家庭人数变化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海口廉租房保障条件标准持续一年(含一年)以上的;

  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连续一年(含一年)以上超过当年海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低保救助资格已经民政部门终止的;

  擅自改变配租房屋使用用途的;

  将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的;

  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房居住的。

  名词解释

  廉租房配租,是指由市、区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海口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直接提供廉租房租赁,并按照廉租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的行为。

  廉租房租金核减,是指由市、区人民政府对已享受配租廉租房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在一定时期内给予住房租金核减的行为。 (卓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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