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艺校为捞钱竟送女生“实习陪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8:28 辽沈晚报

  堂堂艺术学校,竟在“实习”的幌子下,将未成年女生送进娱乐场所当陪酒女。最近发生在杭州的这一怪事,让人闻之瞠目。

  如此“实习”

  今年4月,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到桂林市大河乡中学等学校招生。不少被挑中的
学生高高兴兴地去了学校。上学才半年,学校就提出要送孩子去杭州实习。学校向家长保证,学生们实习的都是正规演出场所,每个月有750元的工资,两个月后还会增加到1200元。10月9日和10日,22名女生被学校分批送上了火车。”

  “我们到杭州后,一个叫苏玉的师姐带我们。学生证或身份证都被拿走了,师姐还告诉我们,上班要打扮成熟点,如果有人问起,就说十八九岁,不能说真实年龄。”15岁的小嫣对记者说。16岁的小雨说:“上班后,经理叫我们去陪酒,我们不敢不去,因为不去的话一次要扣50元钱。那几天,宿舍里的同学经常喝醉回来,整夜哭喊着要回家。”

  如此“做好事”

  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助理周珍告诉记者,这所学校80%的学生都来自桂林周边的贫困山村,“许多学生都是欠交学费的。我们只有采取实习演出的方式,让学生们赚钱来补交学费。”郭桂生则称,自己组织实习“是为了帮助这些贫困的孩子,是在做好事。而且,该校是与与杭州大漠风铃艺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实习合同。”

  如此“办学”

  当记者根据杭州大漠风铃艺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调查时,却发现登记的地址是一家银行的办公地点,根本没有该公司。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该公司每从学校要走一个学生,要付给学校1500元的“人头费”,学生出来“实习”,要给学校缴纳押金,理由是为了防止学生非正常流失。在杭州的娱乐场所“实习”,每人每晚薪酬100元,公司领队得50元,学校提成25元,学生得剩下的25元。对此,周珍的解释是:“我们是民营学校,只有从学生的实习演出收入中赚钱维持学校的运转。”

  桂林市教育局副局长宁小保说,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把学生实习作为牟利的手段,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目前,桂林市有关部门已开始就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文中所有涉及未成年人的名字均为化名)

  来源:《中国青年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