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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党员年底前将得到生活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8:37 千华网

  鞍山日报消息(记者 张伟)昨日,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我市将首次给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补贴资金将于年底前发放。

  此次补贴对象为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老党员)。补贴的标准根据老党员入党的不同时期分为以下几类: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老党员,每人每年补贴1800元(150元/月);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
的老党员,每人每年补贴1440元(12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老党员,每人每年补贴960元(80元/月)。已经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将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600元(50元/月)标准发给补贴。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时,此项补贴资金将不计入家庭收入。

  据了解,这是我市首次给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2006年的补贴资金从今年1月1日起补发。今后财政、民政部门将会在每年7月底前和12月底前,分两次将补贴资金划拨和发放到老党员个人账户。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将不再另设个人账户,会在发放抚恤补助资金的同时下发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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