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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给车主 公司来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8:40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肖瑶)公交车运营的利润给车主,但车主不参与经营,全部交由公司经营。昨日,冠忠新城公交公司向媒体介绍了“双改”经验,2年时间对渝北62台承包经营的环城车进行了“公交化”、“公司化”改造,而这62台车将成为我市第一批接受“双改”检验的公交车。

  冠新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司将这些车从车主手中反承包过来,由公司自行购买
新车统一经营管理,原承包者不再参与客运经营,每月获得定额的经营收益,直至原承包车辆报废时间到期。这样的方法,实际上是将营运利润基本付给车主,公司先不赚钱,只负责经营。

  获得经营权后,公司统一对外招聘驾乘人员,原承包车主以及为其开车的驾售人员可优先报名,在经由公司统一培训、考核合格后录用为公司员工,按国家《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员工的一切社保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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