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共同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繁荣进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8:58 扬子晚报

  本报讯 11月22日上午,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实行委员制以来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交流全省民族工作情况,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制度,共同推进全省民族工作和谐发展,促进全省各民族团结进步。副省长仇和主持会议并讲话。

  我省是少数民族散居地区。据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统计,全省少数民族常住人口32万人。改革开放以来,我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取得了显著成效。

  仇和在讲话中指出,民族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虽然我省少数民族群众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较小,但他们与汉族群众一样,都是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都是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依靠力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性,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发展,推进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和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同时,切实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继续做好民族地区对口支援工作,努力为民族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仇和强调,民族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政策性强,需要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参与、大力支持、主动服务,省民委兼职委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耿 联)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