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不得干预乡镇机构设置 我国正起草地方政府编制管理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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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9:00 解放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 邹声文 张泽远)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获悉,目前中央机构编制办公室正在研究起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条例,力争尽快报国务院审议。 据新华社南昌11月22日电 (记者 林艳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日前在江西强调:“上级业务部门不得干预乡镇的机
中编办监督检查司副司长、联合督查组组长李世春说,各级机构编制的管理权限在各级党委、政府及编委,具体工作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承办。凡涉及职能、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调整,都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权限,报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需报党委、政府审批的事项,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提交党委、政府审批。上级部门不得以给资金、物资、项目为条件,要求下级部门设置对口机构、增加编制和机构升格;各地各部门不得将是否设置相应机构、配备编制的情况作为评比、表彰、达标的条件和标准;各部门在下发文件、草拟有关法规、规章和领导讲话时,不得就机构编制问题作出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