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买商品竟被当作窃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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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9:01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来源:12348 商场销售员自己付钱买东西,却被诬偷窃,面临5000元罚款,她不知该如何维权。
这名销售员是某品牌厂家派到该商场的,主要负责专柜的产品销售工作。一天,她到另一专柜买东西。当时她告诉这个专柜的销售员,自己的身份和对方一样,希望能优惠打折。对方同意给她打八折,她将现金交给了这位销售员。买了东西后,她在出门时,被商场保安拦住,问她为何不到收款处付钱。她解释,已付钱给销售员了,并带着保安找到收钱的销售员说明情况,对方也证明确实收了她的钱。但没想到,商场要罚她5000元的款,理由竟是偷窃。(记者施健康) 律师说法:这位销售员的行为并不构成偷窃,商场以偷窃为由对她处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且侵害了她的名誉权。这位销售员可到法院起诉商场,要求其撤销处罚,并赔偿她的名誉损失。(148值班律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