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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月可支配收入896元 吉林在东北三省排第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9:10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徐得鹏)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0月全国各地区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月总收入为1058.89元,平均每人月可支配收入为977.56元。在此次接受调查的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中,吉林省平均每人月总收入位居全国第13位,达934.29元,平均每人月可支配收入为896.96元,位居第12位。

  本次对全国31个地区的5.6万户城镇居民展开调查,具体内容包括“平均每户家庭人
口”、“平均每户就业人口”、“平均每人月总收入”和“平均每人月可支配收入”四项。在以上两个数据调查中,平均每人月总收入最高的是北京市,达1878.32元;平均每人月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上海市,达1691.69元。

  东北三省中,吉林省的平均每人月总收入位居第二,其中辽宁省为935.55元,黑龙江省为848.54元;在平均每人月可支配收入这项调查中,吉林省最高,而辽黑两省分别是860.66元和806.06元。

  同时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平均每户家庭人口为2.94人,吉林省为2.91人,排在全国第16位,位居东北三省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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