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转移就业600万农村劳动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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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9:19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刘兵、董峻)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张凤桐22日透露,截至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共培训农村劳动力700万人并转移就业600万人,转移培训就业率达85%。 张凤桐在22日召开的“农业职业技能开发与农村人才培养论坛”上说,针对长期以来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劳动力因素质低下导致输出困难的问题,2004
此项工程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组织实施,对需要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各级财政支持的培训资金按照培训人数直接补贴到农民身上,以培训和转移能力为标准,公开、公平地面向各类培训机构招标,培训机构根据任务合同开展培训,做好培训后人员的输出服务。 张凤桐说,“阳光工程”启动当年有250万农村劳动力从中受益,2005年在实施范围覆盖全国1796个县,认定培训机构达7134所。“阳光工程”推动了农村劳动力向其他产业、岗位和城镇合理有序转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