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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武汉市农民收入半数来自“打工经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9:38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刘功虎 通讯员李自南)昨日,市农村劳力转移办公室公布最新统计,今年我市已转移农村劳动力72万人,比去年新增6万多;全市农民现金收入一半来自“打工经济”。

  市劳转办主任胡六义介绍,近3年,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平均每年递增4万多人,比以往提速两倍多。转移呈现两个新特点:体能型农民工减少12%,20%农民工成为知识型
、技能型打工族;流动频率降低,15万农民工成为企业稳定职员,年轻人赚钱返乡减少,8000多农村青年靠知识与技能迁到城市定居。

  阳光培训工程让更多青年农民工掌握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2004年以来,市政府累计投入1亿多元,在全市35家“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和14家就业培训中心,开设电工、计算机、缝纫、驾驶、车工、焊工等30个专业。每位农民工学得一门专业技能,政府补贴800元左右。去年我市农村近2万人接受“阳光工程”培训,绝大多数学成就业。

  劳动社保、教育和农业部门整合农村教育资源,在普教期间试行“双证制”(毕业证、职业技能资格证),扩大职教规模,打通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学历教育渠道,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约率。

  大力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我市规定,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支付、按季度结算。对无故拖欠的企业,除依法追究责任外,取消其项目投标和分包资格。

  突破户籍限制,解决在汉农民工子女入学难。农民工子女入学凭暂住证到所在地教育局报名,公办学校一律免收借读费,限时办理学籍,开通农民工子女入学监督服务热线。10万农民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为5万困难农民工子女减免学杂费1762余万元。

  市公安、司法、安监、卫生、人口计生、外事、科技等26个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促进转移的长效机制。

  今年,我市将转移农村劳力列入城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取消对进城就业农民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落实农民工职业培训、劳动保障等各项经费。计划“十一五”期间,新增3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平均每年新增6万人。到2010年,全市农业劳动力占农村劳力比例降到40%以下,过半的农村劳力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

  目前,我市农业人口310万,成年劳力139万,耕地320万亩。据评估,目前农业生产力水平,大约只需要60万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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