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没收违法建筑制度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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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9:50 沈阳网-沈阳日报 | |||||||||
据新华社深圳11月22日电(记者王传真)深圳市日前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没收违法建筑制度,这项举措将有效遏制违法建筑屡禁不止的现象。 深圳市依照国家规划法和土地法等法律法规,近日对全市违法建筑实行依法没收。例如深圳市执法部门日前采取紧急行动,没收了位于南山区的“东明花园”,这个楼盘建在公共绿地上,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完工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楼高18层,价值1亿元。
据介绍,“东明花园”被没收后将由南山区政府按公共廉租房方式进行管理,提供给低收入家庭居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