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修订完善干部考核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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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0:04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杨继平记者胡博理)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学习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与石家庄市既定工作部署对接,日前,石家庄市委修订完善了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市委管理干部2006年度考核意见。 修订后的考核意见更加注意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的关系。与往年相比,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增加的主要内容有:全部税收收入占全部财政收
这些新增考核内容既有发展指标,又有约束指标,既看发展速度又看发展质量,进一步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同时,该市对“实际利用外资”等可比性较差的指标进行了调整和删除。 为使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该市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引用了民意调查方法。考核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时,将组织不少于100名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问卷调查,让不同层次的干部群众参与对班子的评价。专门设置实绩分析环节,年终考核由市考核办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核实汇总,并对总体情况进行分析,结合平时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强化了平时考核,要求市考核办通过重大事项报告、巡视督导、专项考核等形式,随时了解和掌握各项考核目标的平时进展情况,特别是对一些阶段性工作、突击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考核总结,作出评价,记录在案,年终排出位次,作为综合评价的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