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水污染责任人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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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0:18 中国西藏新闻网 | |||||||||
昨日,国务院听取了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调查处理的汇报。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这是一起特大安全生产责事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国务院同意给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吉林省环保局等单位有关责任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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