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司法院长”改报支方式 国民党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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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4:13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23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今天质疑,民进党籍“立委”指出“特别费”直接汇入私人账户就是有问题,现在台“司法院长”翁岳生的“特别费”也直接入个人帐户,翁岳生应出面说明“特别费”的疑点。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上午在台“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翁岳生今年1到8月也是把不用单据的316,670元(新台币,下同)“特别费”直接汇入私人户头,但从9月起改为
据台媒报道,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蔡锦隆质疑,翁岳生为何从9月起改变“特别费”支领方式?是否早知民进党籍“立委”将以此方式抹黑“特别费”?1到8月汇入私人账户的款项,有没有比照台北市长马英九申报所得税?翁岳生应出面清楚交代每一笔款项。 翁岳生是陈水扁做学生时的指导教授,也是陈结婚时的证婚人。蔡锦隆表示,法律与标准只有一套,民进党籍“立委”如果认为“特别费”直接汇入私人账户是有问题的,就应以此标准检视翁岳生及其它“首长”的“特别费”。国民党“立法院”党团首席副书记长徐少萍也说,翁岳生身为“司法院长”,应以最高道德标准自我要求。 台媒报道,根据台“监察院”财产申报资料指出,翁岳生在2000年存款1326万元,直到2005年底,存款达到1597万元,小增200多万元,但在有价证券方面,2000年手头上一张都没有,但到了2005年已持有1591万元,成长幅度惊人。(董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