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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岳生特别费台"司法院"开会研商回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4:29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23日讯 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今天质疑,民进党籍“立委”咬定首长特别费直接汇入私人账户就是有问题,但“司法院长”翁岳生的特别费也直接入个人账户,民进党籍“立委”是否也应以同样标准要求翁岳生?翁岳生应出面说明特别费等疑点。据了解,司法院目前正开会研商,稍晚会对外说明。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国民党团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表示,翁岳生今年
一到八月检具原始凭证支领新台币三十一万六千六百七十元(新台币,下同),以领据方式支领三十一万六千三百三十元;但从九月起改采检据核销再行入帐办理。

  党团书记长蔡锦隆质疑,翁岳生为何从九月起改变特别费支领方式?是否预知民进党籍“立委”将以此方式抹黑首长特别费?一到八月汇入私人账户的款项,有没有比照台北市长马英九申报所得税?翁岳生应出面清楚交代每一笔款项。

  蔡锦隆表示,法律与标准只有一套,民进党籍“立委”若认为首长特别费直接汇入私人账户是有问题的,就应以此标准检视翁岳生及其它首长的特别费。党团首席副书记长徐少萍也说,翁岳生身为“司法院长”,应以最高道德标准自我要求。

  蔡锦隆重申,特别费所衍生出的争议,应是制度设计不良造成,党团同意以制订特别法方式弥补首长特别费设计缺失。只要行政部分提出修法版本,党团也将研拟提出党版。

  他强调,拟制订特别法主要对象是首长特别费,而非机要费,两项费用截然不同,不能等同视之,所以没有替陈水扁解套的问题。(千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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