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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惊奇:绑杀同村富少 勒索六十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5: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四名案犯一在逃、一被抓、两被判死缓

  本报讯记者鲁钇山、实习生侯晓辉报道:阿成家住花都区,父亲温某在狮岭镇开了间手袋厂,生意做得很大,人们都说他是“周围几个村做生意最成功的”。温家的富有,引起了同村青年罗建明、王振鹏、谢国伟、罗伟彬的非分之心。

  为了从温家搞到钱,4人商定绑架阿成。罗建明、王振鹏与谢国伟先在狮岭镇祥安墓园东面的山坡上挖了一个深坑,准备绑来阿成杀后埋尸。

  2004年12月12日晚上6时许,按照事前分工,罗建明、王振鹏在阿成打篮球回家必经的路口等候,见阿成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经过,便以找人为由搭上阿成的车,将其诱骗至花都区狮岭镇蓝屋花场。在此等候的谢国伟、罗伟彬携带电棒1支、封箱胶1卷也上了阿成的汽车。随后4人制服了阿成,将他挟持至狮岭镇汾水村一废石场空屋内关押。

  当晚9时许,4人打电话向温父勒索60万元赎金。温父说,当晚他从电话里听到儿子哭着说了四个字:“爸爸救我!”勒索电话打完后,4人便将阿成带到事前挖好的埋尸坑附近,合力将阿成勒死,然后掩埋。

  绑匪在随后3天内连续打了4次电话,温某提出筹到19万元现金。绑匪最后答应温某的条件,中途变换了多次交款地点,当月15日凌晨拿到了这笔赎金。因温父报警,前去收款的罗建明和王振鹏在半路上被警方抓获,而谢国伟和罗伟彬潜逃。

  去年8月,广州市中院以绑架罪判处罗建明、王振鹏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万余元。

  潜逃近两年后,罗伟彬近日也落入法网,随后被诉至广州中院。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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