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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下海人员参保大限倒计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5: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年数不到可否提前一次缴清?许多人有此想法,对此专家答复:不符合政策

  本报讯 记者马汉青报道:随着11月30日“早期下海人员”申办社保“大限”临近,广州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等经办机构专窗前申请者络绎不绝。昨天,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慢吞吞前来抢搭特殊政策“末班车”的多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专家提醒:养老保险关系未来生活保障,离退休尚有一段时间的人员也切勿错失补缴良机!

  51岁的陈先生原是市属一家机械厂的职工,昨天匆匆忙忙跑来申请办理。他说,早就知道这一特殊政策很优惠,之所以这么迟才来,一是自己离退休年限还有9年,短期内还领不到养老金,二是自己过去在企业的年限为11年,从未参保,一次性缴了11年,还要继续参保4年才合条件。这期间他到处打听:虽然实际只有11年,能不能一次过缴费15年,省得以后麻烦?

  据专家介绍,目前来经办机构申办的人员中,确有不少这样的中年人,他们的想法可以理解,但不合政策。因为正常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要以参保人的应税工资、薪金为基数,部分特殊群体的基数则与社平工资有关,显然,现在不可能准确预测今后的收入变化情况,参保人的缴费基数无法确定,自然也就不可能“超前”再多缴。对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政策很明确,一次性缴费年限应以劳动部门核准的年限为上限,年限不足的,可通过申请延长缴费的办法,最终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目的。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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