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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有人检举就办12名县市长“特别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6:41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1月23日消息据台媒报道,针对近日持续发酵的“首长特别费”议题,台“高检署”今天表示,目前还是以处理手上已经分案调查的案件为主,至于台当局“审计部”说有12个县市长半数“特别费”都入私帐,检方倾向必须要有人检举告发才会侦办。

  据报道,根据台当局“审计部”的统计,从2002年1月到2006年6月为止,全台各县市的“首长特别费”不需凭据核销的部分,以直接汇入首长薪资账户的处理方式最普遍,连
台“司法院长”翁岳生在今年8月前也是直接把“特别费”拨入个人账户。

  台“高检署”对此表示,检方目前手上还有担任过“地方首长”的民进党“四大天王”吕秀莲、苏贞昌、游锡堃、谢长廷和陈水扁办公室“秘书长”陈唐山等台当局“行政首长”疑似“违法”使用“特支费”的案件需要调查,检方必须先把这些案件办完,再就其它遭人检举告发的“行政首长”是否涉案的部分来清查。

  报道说,若大批相关检举案件涌入“高检署”,以“查黑中心”总部目前的人力来说,可能不足以应付;因此,如果有人检举告发,“查黑中心”会先过滤案件内容,再考虑是否交付到各地检署,或是台北以外的台中、台南、高雄三个查黑中心特别侦查组调查。(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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