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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用假文凭将上“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18:20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李可心通讯员彭静报道我市人才市场将建立信用信息库,12类违规行为还将被记入“黑名单”。记者昨日从市人事局获悉,《深圳市人才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我市将建立起人才市场信用体系,人才市场的信用好坏将一目了然。

      据市人事局副局长陆韬介绍,人才市场信用信息包括基
本信息、警示信息、良好信息三类。人才中介机构的12类违规行为将记入警示信息,包括在申请行政许可或年检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信息,误导和欺骗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采取强制手段,胁迫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年度内被投诉、举报三次以上,经查证属实等。

      另外,求职者用假文凭也将上“黑名单”,包括求职人员提供虚假经历、虚假学历、虚假学位、虚假职称的;使用虚假人事档案、虚假证件(书)和其他虚假证明、材料等。记入警示信息的求职人员,会相应记录其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和职业、学历、所学专业等个人信息。用人单位、人才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人才中介从业人员的一些违规行为也将记入警示信息。

      据悉,除了通过市人事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有关信用信息,市人事部门还依法向深圳信用网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提供有关人才市场信用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市人事局网站,查询已公布的人才市场活动中的机构和人员的相关信息,也可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深圳信用网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查询有关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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