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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远县副县长———汤其春涉嫌受贿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0:1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昨日上午,滁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滁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定远县副县长汤其春受贿一案。

  被告人汤其春,男,1962年12月25日生,汉族、明光市人,大学文化,原定远县副县长。

  检察机关指控:在汤其春任定远县张桥镇党委书记时,从1999年至2003年,王某某、牛某某为感谢汤其春在他们承建张桥镇建筑工程中给予的帮助,两人多次向汤行贿共计5万元。

  l998年底,定远县张桥镇组建农电站,该镇个体经营户吴某想当站长,多次找到时任张桥镇党委书记的被告人汤其春。后吴某任农电站站长,为感谢汤其春的帮忙,吴某送给汤8000元。

  另外,汤其春还在企业拍卖、轮窑厂承包等过程中收受多人贿赂共计2.5万元。

  检察院机关认为,被告人汤其春在任定远县张桥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7人11次贿赂共计8.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指控,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辩解和辩护,法庭没有当庭判决。

  (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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