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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人员有伤监所检察帮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0:2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近日,凤阳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郭某不断感谢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原来,郭某入所时其手部、臂部、背部等处有较严重的创伤。凤阳县检察院监所民警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此情况后立即询问其原因,郭某陈述系入所前几日被另一伙人用刀砍伤的。监所民警意识到此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于是联系法医给郭某作了伤情鉴定,在确定郭某
的伤情构成轻伤后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对此亦十分重视,很快决定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在得知自己的轻伤已引起重视并且相关刑事案件已经立案后,郭某感动不已。“真没想到我的合法权益能在看守所中得到保护,谢谢检察机关。”

  (刘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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