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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负责人答问 征收公路养路费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0:3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据新华社电 目前,社会上比较关注交通税费改革进展和公路养路费的征收等问题。新华社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

  对于养路费征收,负责人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200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后发布。《交
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在车辆购置税、燃油税出台前,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等国家规定的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管工作,确保各项收入的足额征缴。”交通税费改革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授权,由国务院决定分步骤进行的,在燃油税没有出台前,各地仍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关于燃油税,负责人答:近年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度上涨,并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燃油价格很不稳定,我国成品油价格也有了大幅度提高。在此情况下,没有推出燃油税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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