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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涉众型经济犯罪须防备 目前主要有6类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0:3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据新华社电 涉众型经济犯罪往往涉及较多人群的切身利益,公安部23日特别提醒公众,要警惕五类犯罪现象,以免上当受骗。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介绍说,今年1月至10月,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1210起,涉案金额175.1亿元,占同期全部经济犯罪涉案金额的22.2%。

  高峰表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一般采用诱惑性极强的虚假宣传攻势。由于缺乏对
企业业务经营状况和资信进行印证和了解渠道,加之群众投资行为往往缺乏理性,幻想“一夜暴富”,抱着侥幸心理冒险参与,导致上当受骗。

  高峰介绍说当前五类现象须要群众提高警惕:首先要警惕不法分子以养殖、造林、返租、产权式商铺等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其次要警惕不法分子以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流动促销等作诱饵发展下线,亲朋好友是其发展下线的重要目标;第三是警惕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第四要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行为,组织介绍或参与行为均属非法;第五要警惕不法分子大肆宣传的所谓“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提防理财投资陷阱。

  又讯据新华社电涉众型经济犯罪手法多样,不断翻新。23日公安部介绍说目前主要有6类手法:

  以养殖、种植、合作造林等为名目的“联营入股返利”、租养、代养、托管、代管。

  以投资展位、铺位、公寓式酒店经营权等为名目的“购后返租”。

  以促销为名的“消费返利”,以教育储备金办学、造林投资“绿色银行”等为名目的集资。

  以专卖、代理为名进行的传销,以及利用互联网为中介进行的“网络传销”。贵州红跃药业集团公司2005年10月以来,通过互联网在山东、河南等6地传销其药品,销售金额1.26亿元,涉及传销人数达10万余人;珠海中都阿星贸易有限公司以电子商务为幌子,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进行传销,在较短时间内发展涉及23省的4436名会员。

  以即将在国内或海外上市、届时可获得成倍投资收益为名的非法公开销售“原始股”。

  以互联网为炒汇平台,大肆实施的非法外汇买卖活动等等。

  (朱玉 张泽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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