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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超载 校车出发前须校长签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2:58 重庆晨报

  交警一支队出台校车管理方案,治理校车超载顽疾

  本报讯(记者李澜)校车出发前必须由校长签字,一旦校车有违规超载行为,将追究校长责任。昨日,交警一支队出台了辖区校车及驾驶员管理方案,确定校车安全与校长园长责任挂钩。即日起全市也将展开对校车超载的全面检查。

  校车超载很普遍

  主城区内校车超载情况比较普遍,交管部门以前也将校车作为城市公交管理,没有对乘车人数严格要求。

  交警一支队表示,从今日开始,在辖区各学校和幼儿园门前设卡专门检查校车,校车准载人数必须按车辆的行驶执照上的核载人数来执行。

  发车前校长签字

  该管理方案要求,除严禁超员超载,每天在校车发车前,校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校车的安全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逐一记录在案,并由值班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运行。如果明知校车超载,校长或园长还签字同意运行,一旦校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首先就将追究校长或园长的责任。

  50岁以上不得驾校车

  交警一支队透露,他们还将对校车和驾驶员进行建档管理。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才能上岗:符合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标准;年龄在50岁以下;三年内任何一个周期内驾照累计记分都未超过12分;从来都没有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司机吃药先要问清

  “最近天气变化大,不少驾驶员都患了感冒,感冒药中不少都具有安眠作用的药物。”该负责人称,各校的车管干部在校车每天运行前,一定要仔细询问驾驶员是否有吃含安眠成分的药物。如果有驾驶员服用了的,一定要更换驾驶员。

  又讯(记者封璟)昨天,交警一支队15名一线交通民警成为我市首批“派驻交警”,他们将在辖区里设立办公点,肩负起为辖区的16所中小学、18个幼儿园、30个社区以及300个有车单位定期服务的责任,如安全事故记录、事故原因分析、驾照审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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