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阳区法院被授涉外审判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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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03:0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青岛11月23日电记者宋学春报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特别授权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规定,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2日起依法管辖辖区内争议金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民事、商事案件,成为全国第二家拥有涉外审判权的基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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